2013年10月27日星期日

应当改变以”公开直接向中共喊话“的方式来抗争!

多个朋友提示说,中共不会理睬我们的呼吁,因此我们的呼吁会无效。

对此进行多次反思后才明白:过去的维权和抗争是维权者或抗争者凭借个人勇气公开直接向中共表明立场,要求中共做出改变,也就是说,这些朋友都以“直接向中共喊话”的方式去抗争。

究其原因,抗争者以为:获得民主与自由权利一定要直接向统治者公开提出要求,尤其是针对具体案件,似乎中共每一次的让步就是对民主进程的一点推动。因此,我们看到街头举牌者、为声援被捕的民主人士而进行公开联署等等,都是依靠自身的勇气在抗争。这些勇士们令人敬佩。

仔细思考发现:这些行动的背后有一个逻辑思想,或许当事人并未意识到:只有直面统治者,自己的勇气才能得到周围普通人的认同并从中找到同道。这其中也包括新公民运动的倡导者与参与者。

然而,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寻求统治者听到你的喊话并以统治者在某个具体案件上听到你的声音为目标呢?或者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将说话的对象设定为统治者呢?这背后代表了你对统治者的统治地位的认同!

相反,我们对统治者的统治地位从根本上是不认同的,因为我们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的人权被他们剥夺了,我们的尊严被凌辱了!我们的行动不是向统治者喊话,而是与所有中国公民交流,希望在与中国其他公民达成共识后,将反对者的力量集结起来,然后与中共对峙,以正义的维护者的名义与暴政实施者进行较量!这才是真正的公民力量!(什么是正义?人权就是正义,这是联合国宪章的立法精神)

公民力量是需要集结的,没有这个集结的过程,力量将永远弱小。而集结公民力量的前提就是我们大家都不认同“统治者的地位”,所以我们从来不向统治者喊话,不乞求他们的让步。即使我们谴责,也将以反对者的声音去谴责。我们不是改良的支持者,因为宪法就是一个国家运作的游戏规则,这个规则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总纲,剥夺了我们的自由与尊严,这是无法绕过去的结,这个结不打开,我们的生活将永远没有正义。

所以,我们在中共眼里就是罪犯,但是我们坚守我们的良心(良心自由是国际法的人权一部分,但被中国宪法丢弃),我们反对在宪法框架内的改良要求,我们的要求很简单,那就是:宪法必须维护人的自由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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