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8日星期三

我们为什么呼吁”修宪“而不是”制宪“?

1、现行宪法为恶法,必须进行最基本的人道主义紧急修正

许多人为捍卫公平和正义而公开声援和表达,他们的行为以我们所知的道德价值判断来看是正义的,但在现行宪法下却违了法甚至犯了罪,当事人遭到政府的逮捕和判刑。结果我们发现:现行宪法将正义变成犯罪,这就是良心犯和政治犯的由来。那么我们如何能够合法地维护我们的权利与尊严呢?答案就是:修宪以使维护正义的行为成为合法。

有人认为修宪不是我们应该做的,因为这等于是同意在现行恶法基础上修修补补,等于承认现行恶法的合法地位。其实公民联合起来要求修宪,如同我们中有人进行街头抗议一样,它是对某具体事件或具体情况进行的一种抗议,但这种抗议并不表示我们承认其他方面的合法性,相反我们很清楚其它方面也同样是不具备合法性的。

之所以对现行宪法在现有条件下进行修正,是因为我们必须出于人道主义,对肆意践踏基本人权的条款进行抗议,也就是说,修宪的使命是为了抗议恶法中最恶的内容,使维权和异议不再成为罪犯,使良心犯、政治犯能够从监狱里出来。

2、现行宪法不是花瓶而是当权者的维稳工具,用于剥夺人权迫害良心犯、政治犯

总是有人说中国的法律(包括宪法)是花瓶,根本起不到作用,所以我们不用理睬它,我们就应该上街呼吁。还有人认为:天赋人权无需法律来保障,因为它是上天赋予的,政府与各人都必须尊重。各位,这些都是很大的误解:

首先,花瓶是没有有副作用的,更不会伤害无辜!宪法不是摆设和花瓶,因为宪法是用于迫害维权、异议人士的有效工具,换句话说,宪法(包括整个中国的法制),是当权者进行维稳的法律依据,它的存在于实施严重地打击了社会公平与正义。因为现行宪法使得迫害维权、异议人士成为合法,而我们维权和表达异议变成非法,甚至是违法犯罪。原因是,当权者使用的法律依据——宪法和其他法律,不具备合法性!如何判断当权者所使用的法律依据是否具备合法性呢?肯定不能看它是否被写进法律,而是看它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还是打压社会公平与正义。例如依据现行法律(包括宪法)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者被关进监狱或重刑,成为良心犯、政治犯,这说明该法律不具备合法性。需要补充一句:抗议当局的法律依据比抗议当局的行为更强烈,因为法律是他们行事的依据,他们用“依法行政”作为借口来蒙骗社会大众。

其次,各国司法实践与法律体系表明:天赋人权必须经过立法和法律去保障。从来没有任何国家可以凭借道德价值体系或“道德法庭”、“社会行为规范”就可以维护天赋人权的。立法的目的以及法律存在的目的就是要维护天赋人权、人人平等这样一些被世人接受对社会公平与正义有益的价值体系,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法律必须保证“人权至上”而不是“主权或政权之上”的原则。所以,人权的具体保障必须纳入宪法。在很多自由社会,他们的人权保障都已经被纳入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同时在宪法中明文规定,任何法律或宪法任何其他条款若限制人权保障,则被判定无效(由独立司法系统中的法官判定)。

3、修宪与政治体制改革无关,更不是与任何方面达成妥协

我们倡导的修宪目的是要以宪法去保障最基本的社会公平与正义,使得维权与异议人士的行为不被判定为违法或犯罪。这是一个社会的良心存在的空间,与政治体制没有关系,因为无论一个社会采取什么样的政治体制,它都必须首先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它必须首先确保社会良心的合法存在,确保维护权利与正义不是罪。这是一个社会得以维系的最根本的条件。

另外,我们倡导的修宪并不是向中共乞求,而是号召全体公民集结力量,最终用足够的公民力量来抗衡无耻的暴政,迫使暴政当权者接受公民提出来的最基本的人道主义要求。

4、制宪与修宪的时机与使命不同
制宪的时机与修宪不同,制宪是为一个新成立的国家制定立国的根本条文。制宪是当一部宪法被完全推翻,这个政权不复存在,新国已经建立的情况下而产生的首要任务与使命。制宪将确立立国的根本律法,在此不做过多讨论。而当一个国家仍然存在且有一部宪法的情况下,存在的只是修宪问题。修宪的内容与使命可以很多,本次公民修宪运动所关注的是维护人权与社会正义的行为与人士必须得到安全保障,即人权保障比如纳入宪法,且不能以宪法其他内容或任何其他法律来限制于阻止人权的实现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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